(一)
我与我爸爸较劲。记得有一回全家人一起吃饭时,记不清是由什么话题引起,爸爸对我们兄弟说:你们几个孩子,能像我这样就不错了。从此,我发誓要当兵,走我爸爸的路,要与爸爸“较劲”一场。
我爸爸17岁参军入伍,一直为首长当警卫员。听我爸爸说,首长多次让他到部队去带兵,爸爸总是不愿去。21岁时入党,被首长赶走当了干部。
我17岁上山下乡,19岁时终于有了机会也如愿参军了。因为与爸爸较劲,当然我要努力了。21岁时我也入党了。有幸参加了对越自卫还击战,战后也被提干了。
爸爸后来随军南下。建国初期,因为百业待兴,成了南下干部。有句话说:早一天投入生活的人,他们的命运是值得敬佩的。现在,我虽然不能说超过了爸爸,但因为“较劲”,使我自觉的去努力。
(二)
自从当新兵,我除了与爸爸较劲,开始与周围的人较劲、与战友较劲。
我对自己提出了三条要求:“别人能做到的事,你也要能做到;别人做不到的事,你要能做到;别人在这方面比你强,你就要在那方面超过他”。
下连队后,我们班有个江西农村小个子兵,特别能吃苦,训练很努力,他每天早、中、晚都利用休息时间搞小练兵。投手榴弹,我投到40米,他就到了37、38米;我越过了45米,他就越过了40米;最后,我超过了55米,他也超过了50米。说实话,在军事训练方面,我始终比他好。但是,干副业生产,他样样比我强。由于我们表现都很积极,第二年,我在四班当了班长,他在五当了副班长。我们班是排头班,挑的都是好兵,文化程度也相对较高,军事训练是没说的,经常受表扬。可是,劳动、干副业生产,我们就不行了,尤其是上山砍材。别的班完成指标,不耽误回连队吃午饭;我们班返回连队,饭菜全是凉的。
我从军18年,除了在机关,一直担任军事主官,无时不在较劲。这三条要求,一直激励着我。后来我也这样介绍给别人,转业后,亲戚、朋友子女当兵时也教过他们。
(三)
也许我在军队时提职太快,当营长一干就是八年,还是所有正营职干部中最年轻的一个。我想与自己再“较劲”一回,也考虑“铁打的江山,流水的兵”,总归是要转业的,于是要求转业,梦想回地方再干一番事业。我转业时37岁,比当年同转业的连级干部还年轻。
1994年,从火热的军营回到了老家转业到检察机关,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,本职工作更是迥然不同。俗话说:“隔行如隔山”。面对陌生的检察业务,在“三十不学艺”的年龄,只能跟自己较劲。为了全面提升法律业务知识,报考了烟台大学法律系,通过三年的学习,拿到了法律本科毕业证书,提高了办案水平。先后经手查办了40余起案件,起诉到法院后均作出了有罪判决。在从业务科室调到办公室任主任后,彻底地弃武从文了。为适应工作的转变,逼迫自己拿起“笔杆子”,后来又苦学电脑。办公室以文秘工作为主,信息、调研、宣传工作是“龙头”,作为负责人还必须带头,我先后在各级报刊、内部信息、简报发表、或被采用百余篇文章,为单位编辑《年鉴》等书籍10多册,被山东省检察院、《山东法制报》表彰为优秀通讯员。
我在军队的18年,先后4次荣立三等功;转业后的12年,我先后荣立1次二等功、3次三等功。从军营到地方、从军事干部到文职人员,面对这种转变,让我着实地“较劲”了一场。
“较劲”并不等同于理想、信念,也不论其动机如何,却是一种自觉的激励和动力。与其埋怨环境、埋怨自己,倒不如“较劲”一场。也许,今后会渐渐失去较劲的能力,但“不枉此生,非梦一场”。
我与我爸爸较劲。记得有一回全家人一起吃饭时,记不清是由什么话题引起,爸爸对我们兄弟说:你们几个孩子,能像我这样就不错了。从此,我发誓要当兵,走我爸爸的路,要与爸爸“较劲”一场。
我爸爸17岁参军入伍,一直为首长当警卫员。听我爸爸说,首长多次让他到部队去带兵,爸爸总是不愿去。21岁时入党,被首长赶走当了干部。
我17岁上山下乡,19岁时终于有了机会也如愿参军了。因为与爸爸较劲,当然我要努力了。21岁时我也入党了。有幸参加了对越自卫还击战,战后也被提干了。
爸爸后来随军南下。建国初期,因为百业待兴,成了南下干部。有句话说:早一天投入生活的人,他们的命运是值得敬佩的。现在,我虽然不能说超过了爸爸,但因为“较劲”,使我自觉的去努力。
(二)
自从当新兵,我除了与爸爸较劲,开始与周围的人较劲、与战友较劲。
我对自己提出了三条要求:“别人能做到的事,你也要能做到;别人做不到的事,你要能做到;别人在这方面比你强,你就要在那方面超过他”。
下连队后,我们班有个江西农村小个子兵,特别能吃苦,训练很努力,他每天早、中、晚都利用休息时间搞小练兵。投手榴弹,我投到40米,他就到了37、38米;我越过了45米,他就越过了40米;最后,我超过了55米,他也超过了50米。说实话,在军事训练方面,我始终比他好。但是,干副业生产,他样样比我强。由于我们表现都很积极,第二年,我在四班当了班长,他在五当了副班长。我们班是排头班,挑的都是好兵,文化程度也相对较高,军事训练是没说的,经常受表扬。可是,劳动、干副业生产,我们就不行了,尤其是上山砍材。别的班完成指标,不耽误回连队吃午饭;我们班返回连队,饭菜全是凉的。
我从军18年,除了在机关,一直担任军事主官,无时不在较劲。这三条要求,一直激励着我。后来我也这样介绍给别人,转业后,亲戚、朋友子女当兵时也教过他们。
(三)
也许我在军队时提职太快,当营长一干就是八年,还是所有正营职干部中最年轻的一个。我想与自己再“较劲”一回,也考虑“铁打的江山,流水的兵”,总归是要转业的,于是要求转业,梦想回地方再干一番事业。我转业时37岁,比当年同转业的连级干部还年轻。
1994年,从火热的军营回到了老家转业到检察机关,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,本职工作更是迥然不同。俗话说:“隔行如隔山”。面对陌生的检察业务,在“三十不学艺”的年龄,只能跟自己较劲。为了全面提升法律业务知识,报考了烟台大学法律系,通过三年的学习,拿到了法律本科毕业证书,提高了办案水平。先后经手查办了40余起案件,起诉到法院后均作出了有罪判决。在从业务科室调到办公室任主任后,彻底地弃武从文了。为适应工作的转变,逼迫自己拿起“笔杆子”,后来又苦学电脑。办公室以文秘工作为主,信息、调研、宣传工作是“龙头”,作为负责人还必须带头,我先后在各级报刊、内部信息、简报发表、或被采用百余篇文章,为单位编辑《年鉴》等书籍10多册,被山东省检察院、《山东法制报》表彰为优秀通讯员。
我在军队的18年,先后4次荣立三等功;转业后的12年,我先后荣立1次二等功、3次三等功。从军营到地方、从军事干部到文职人员,面对这种转变,让我着实地“较劲”了一场。
“较劲”并不等同于理想、信念,也不论其动机如何,却是一种自觉的激励和动力。与其埋怨环境、埋怨自己,倒不如“较劲”一场。也许,今后会渐渐失去较劲的能力,但“不枉此生,非梦一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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