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一生至今“运气”一直不错,档案中都是“红色”的。经历过三次危险事故,均化险为夷。
第一次是1987年我新任高射炮兵旅五营营长(双三七高炮营),当年军事训练成绩都较好。 8月26日--9月23日,到广东省海丰县公平水库地区进行战术训练,后到鮜门靶场进行年度实弹射击。全营击落飞机拖靶二个以上,0-10(10密位)圆内弹迹率为71.84%(平均),总评成绩优秀。
9月23日于鮜门靶场的返回途中,在距离普宁县池尾约六公里处下大坡时,十五连一名炮车驾驶员违犯驾驶规则,放空档溜车,致使后车撞前炮,汽车翻成90度,车炮严重损坏。车上有十余名战士,载有炮弹数百发,更危险的是该车前保险杠插入前车车厢,并夹住了几发炮弹,使炮弹变形,如果爆炸,后果不堪设想,整个车队、方圆数十公里范围内都将引起爆炸,不知会有多少人伤亡、多少建筑被毁,所幸当时未爆炸,汽油未燃烧,车内战士都从车厢里爬了出来,没有一个严重受伤的。我们立即用土盖住流出的汽油,疏散了人群,我与该连排长杨乾秋同志小心地用斧头砍开了车厢,取下被夹住的几发炮弹,避免了一起恶性事故的发生。
第二次是1991年6月11日--7月17日,我带全营12门高炮、13辆汽车、132名官兵,到广东省河源地区:河源市、连平县、和平县执行人工降雨,支援抗旱任务。
7月17日我营完成人工降雨任务返营途中,在灯塔镇至龙川县约20公里处,十五连一名司机在下长坡转弯、夜晚视度不良情况下,车速过快,判断处理情况不正确,导致车炮翻至路边山坡下,车翻360度,炮翻270度,车大箱边板折断,火炮瞄准具损坏。这辆车装了一车准备年度实弹射击炊事班做饭的木柴,车厢内没有载人,同车驾驶室3人均未受伤。后来把车炮拉上路面,当天就开回了营区。因为在抗灾救灾中我们较好地完成了任务,受到地方政府高度赞扬,事故没有造成严重损失,部队还给予我嘉奖,并被树为“抗灾救灾先进个人”。但,多少还是受到影响,否则,应该给我记功的。
第三次是1992年5月26日,营汽车助理员驾驶营部东风牌卡车,乘载我营连以上干部14名到旅部开干部会。返回时,在侦察连转弯路口,因大意未注意道路右侧水泥路边缺损情况,右前轮掉下缺口处,致使车翻至路边180度、四轮朝天。翻车后,我头脑中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赶快看看有无人员受伤,我与教导员迅速从驾驶室内爬出来,车厢内人员也正在往外爬。我先点人头,一个也没少;再一个一个过问有没有受伤。经检查清点,没有发现一个人受伤,我那颗悬着的心才总算放下来。后来,旅部派了一辆车送我们会营。路上,大家都感到很万幸,于是纷纷建议要庆祝一下,我们所有人员到饭店使劲吃了一顿。消息不胫而走,等我们回到驻地,我妻子已经煮好了鸡蛋等着我们了(广东省潮州市当地习惯,吃熟鸡蛋能祛邪、压惊)。后来,把翻的车吊起来,仅发现车门轻度损坏,倒车镜损坏一个,随后开回了营房。
这三次危险事故都足以让我坐牢、丢官,最低也得背处分。我很幸运,在我担任主官期间,从未发生重大亡人事故。我的亲密战友(四营教导员)就没有我幸运了,他知识面广、工作能力很强,却因为亡人事故、丢枪事件,背了几个处分,不得不调动,转到了其他部队。
无论做哪一级的领导干部,要首先看到这是一种责任和义务。有句话说:“责任重于泰山”,形容了责任的重要性。人,生来就是为了承担责任的。尤其是领导,更应当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,只有领导的责任意识较强,才有可能带出一支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的队伍。作为独领一方的负责人,如果你不能尽职尽责,就会影响到一个方面的工作,以至影响到整个单位的工作。要立足本职、积极进取、多做贡献,像战士守护哨位一样爱护自己的岗位,像敬重生命一样敬重自己的职业。同时也要看到,道路是不平坦的,总会有顺利和成功,有挫折与失败。只要尽职尽责,就能减少挫折、避免失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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